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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6年2月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日期:2026年 02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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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和《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2026年2月,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新增低保家庭1户5人,取消低保家庭2户3人。

序号

街道(社区)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原因

备注

1

凤凰(甲子塘)

杨柏

5

家庭成员重残

新增低保户

同时新增生活扶助

2

凤凰(凤凰)

曾金琪

2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

超出认定标准

取消低保待遇

3

光明(翠湖)

吴波

1

去世

取消低保待遇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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