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 光明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新区纪检监察局、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光明交警大队、玉塘办事处、公明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第一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等工作招标。
第二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初步设计。
第三季度进度安排: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
第四季度进度安排:项目完工。
第一季度:已完成勘察、造价咨询等单位招标工作。
第二季度:经公开招标,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开展玉昌东路、炮台路、楼明路项目设计工作。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上述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步编制项目概(预)算。
第三季度:玉昌东路、炮台路、楼明路项目已于9月20日施工、产生监理中标单位,9月21日召开开工动员会。
第四季度:正在积极推进该项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