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光明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 光明办事处、公明办事处、新湖办事处、凤凰办事处、玉塘办事处、马田办事处
第一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30%(完成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的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
第二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50%(完成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的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
第三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70%(完成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的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
第四季度进度安排: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100%(完成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的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
第一季度:对所管养的687条台帐道路、125座桥梁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累计完成各类道路设施保养案件6417项,实施小修82项,投入日常养护资金约1400万元,约占全年小修经费的36%。
第二季度:已按计划对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进行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并已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50%。
第三季度:已按进度完成年度养护资金目标的70%(完成新区687条道路以及125座桥梁的巡查、保养及小修工作)。
第四季度:截止2017年12月26日累计完成24881项各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保养工作,全年投入保养资金约2400万元,实施小修项目374项,累计投入资金约5200万元,圆满完成2017年道路日常养护工作,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平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