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光明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第一季度:梳理各相关单位救助政策纳入“一窗式受理”情况,形成监督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第二季度: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事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第三季度:跟踪弱势群体情况,对照各单位的救助措施,积极协调给予相应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
第四季度:总结全年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再次对社会救助事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进行社会救助事项再梳理,与各相关部门探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第一季度:根据2020年2月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防疫期间,鼓励实施先行救助。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人员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象,直接给予临时救助;提倡申请人诚信申报,倡导不见面审批,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手续。对已经纳入困境儿童补贴范围的对象,定期核查及续保时限自动延长至防疫期结束。
第二季度:1.已草拟《光明区临时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光明区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相关单位发函征求修改意见。2.汇总全区各单位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编制光明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
第三季度:1.修订《光明区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4日—21日在光明区政府网站公开征集修改意见。2.梳理汇总全区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印制光明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折页、手册共计61000册并发放至各街道及社区。3.汇总区各单位救助政策40项并形成汇编。4.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工作,截至9月30日共救助救济约300人次。5.今年以来,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低保救助金89万元,惠及低保低边共45户109人。
第四季度:1.已于2020年12月下旬总结全年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2020年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41户99人,低保边缘6户13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1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50元,今年累计发放各类低保救助金共131.5万元;为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资助学费5人次,发放助学金2.8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3人次,发放救助金23.82万元;累计为9879人次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384.84万元;疫情期间,对价格临时补贴开展阶段性提标扩围,3-6月双倍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累计为低收入群众1.47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9月)246.98万元,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工作,共救助救济约550人次。2.再次对社会救助事项进行梳理,与各相关部门探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共梳理汇总各相关单位社会救助保障政策40项,并于10月印制光明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折页、手册共计61000册,已于2020年10月下旬发放至各街道及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