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民生实事:弱有众扶(4项)

扩大严重疾病、流浪乞讨、曙光助学等慈善救助项目覆盖面

牵头单位:

光明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

光明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1.跟踪深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细则制定情况。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春节慰问资助70人次以上。

第二季度:1.跟踪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情况,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培训,提升基本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开展入户走访。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项目,累计资助120人次以上。

第三季度:1.跟踪弱势群体情况,对照各单位的救助措施,积极协调给予相应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关爱回访活动,累计资助180人次以上。

第四季度:1.总结全年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再次对社会救助事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进行社会救助事项再梳理,与各相关部门探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曙光助学,累计资助260人次以上。

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1.疫情期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专人专岗每日巡查,及时发放各类应急食品及防疫物资,开设区级临时庇护点及六个街道级临时庇护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防控工作指引》,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2.组织各街道、社区,扎实开展户籍困难居民、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慈善慰问等慈善活动,第一季度共资助88人次,发放救助金48.33万元。

第二季度:1.根据4月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深民〔2020〕26号)要求,1月1日开始实行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已做好1月至3月低保金补差发放工作,第二季度已按最新标准发放。2.因受疫情影响,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培训延迟至第三季度开展。3.持续做好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季度为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4.组织各街道、社区,扎实开展户籍困难居民、劳务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慈善慰问活动,帮助辖区困难重病人员申请“来深建设者关爱基金”救助,第二季度共救助118人次,救助金107.54万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慈善会收到的困难重病申请人数同比有所减少,导致救助人数比预期少)。

第三季度:1.全年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寒冷、酷热、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街面巡查救助行动。2.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工作,截至9月30日共救助救济约300人次。3.持续做好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季度为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4.结合广东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发现,应保尽保;加强低收入家庭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人员纳入低保。5.前三季度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慰问回访等慈善救助活动,累计资助182人次。          

                                                        

第四季度:1.全年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寒冷、酷热、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街面巡查救助行动;2.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工作,共救助救济约550人次; 3.持续做好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季度为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2020年累计共救助108人次,金额约240万元;4.结合广东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发现,应保尽保;加强低收入家庭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人员纳入低保;5.联合区教育局及组织各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困难重病人员救助、曙光助学、回访慰问等救助活动,累计救助290人次、发放资助金232.8万元。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