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民生实事:弱有众扶(4项)

继续深化困难群体帮扶,不断巩固帮扶成效

牵头单位:

光明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继续深化困难群体帮扶,不断巩固帮扶成效。对2020年1月在册低保对象38户90人,持续完善并强化兜底保障。同时,落实动态管理制度,主动发现,应保尽保。

第二季度:跟踪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情况,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培训,提升基本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第三季度:结合广东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做好低保年审工作,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发现,应保尽保。

第四季度:再次开展困难帮扶回访工作,跟踪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收入等现状,继续巩固帮扶成果。

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1.加强兜底保障,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深民〔2020〕26号)要求,2020年1月起,低保救助金由1160元/人/月提高至1250元/人/月。2.疫情期间,督促指导各街道优化对困难群众服务,及时发放各类救助金及防疫物资。3.做好动态管理,及时将确有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保障,截至2020年3月底,光明区低保人数为38户91人。

第二季度:1.做好跟踪回访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电话、入户等形式回访困难帮扶对象364户次,暂未发现受疫情影响导致失业返困的情况,暂无不稳定因素发生。2.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确有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保障。经排查,截至6月底,光明区低保人数为38户91人。

第三季度:1.突出重点,巩固帮扶成效。对已达成帮扶目标困难户,每季度至少回访一次,避免返弱返贫现象。截至9月30日共开展回访1827户次,未发现返贫户。2.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以来,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低保救助金89万元,惠及低保低边共45户109人。3.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若干措施,汇编区各单位救助政策40项,全力做好困难帮扶工作。4.聚焦疫情,防止因疫返贫。疫情期间,支援民政服务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防疫,发放口罩约10万个及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等物资若干。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第四季度:健全困难帮扶长效机制,坚持兜底全保障、回访全覆盖、诉求零积存,落实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帮扶模式,有效避免前脚帮扶、后脚返贫现象。疫情发生以来,暂未发现帮扶对象因疫返贫、因疫致贫的情况。开展定期回访,对已达成帮扶目标困难户,每季度至少回访一次,累计回访1827户次,未发现返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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