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协办单位:
各有关单位
第一季度:按《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
第二季度:配合市卫健委,协调各有关单位,组建区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队伍。
第三季度:参照《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结合光明区实际推进落实。
第四季度:协同各有关单位,建设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
第一季度:已指定专人定期登录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光明区暂无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
第二季度:已组建一支光明区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队伍,包含区妇幼保健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11名骨干医师,涉及临床医学、卫生管理、妇幼保健、心理卫生、营养卫生等多个学科。
第三季度: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明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已于9月21日正式印发。2.稳步推动区级托育机构示范点的建设,目前正在装修中,预计11月底完成装修。
第四季度:1.目前区级示范点正在报消防备案,进入试营业阶段。2.探索老幼共托模式,整合公配物业资源,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托育服务版块。目前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