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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5923C/2024-0030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08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
文号: 深光府规〔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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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19〕 6号)延续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4日, 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产业用地先租赁后转出让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