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光明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扎实推进商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常设议题,开展各类学习40余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商务领域法治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4)摘编》等,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相关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学习公平性竞争审查、外商投资、进出口等关键领域政策导向和最新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统筹
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谋划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坚持落实述法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厉行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托“深i学”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等法治课程。在编人员全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考试任务,参考率及优秀均达100%。
四、围绕上级有关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尽责
(一)健全机构职能有关情况
区商务局为2024年全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独立运作以来,我局认真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序承接商务、服务业、投资推广等相关职责,理顺与区工信、市监等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同时,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统筹调整内部科室、中心各部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进一步优化和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职能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受理外资相关报告审核、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1760件,零超时、零差评。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有关情况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原则,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内控制度,与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内控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印发商务局财务、采购等管理办法,强化日常财务监管。制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提升经发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规范外出招商及投资推广活动流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对《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合法性审查、延期告示等工作,并按年度对拿地企业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有关情况
2024年5月局党组成立后,第一时间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商务局公职律师管理等制度文件。完善法制审查机制,加强对制度出台、合同签订等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2024年,法律顾问受委托共出具法律意见书80份,修订各类合同90份。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精神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时调整招商政策,并会同区司法、市监等部门对协议和政策等实行“合法性+公平性”双审查。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流程推进产业用地项目有关工作。
(四)行政执法(检查)有关情况
联合市监局光明监管局按月度开展美容美发行业内单用途预付式卡专项检查,现场核查辖区12家涉风险主体的经营情况,督促其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市监光明局;协调税务等部门帮助3家经营主体解决纳税异常等问题;会同相关街道赴现场对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20余次,并结合案例向商家宣讲相关法律规定。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方案》,推动辖区街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后出动115人次,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商业综合体355家次,督促经营主体整改隐患问题570处,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7场次,全力维护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稳定。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有关情况
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针对商业综合体等密集场所和重点行业,举一反三开展风险源头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隐患。用心用情解决好汽车销售、购车补贴、家政服务等商务领域信访案件和民生诉求,依法依规办理工单1194宗,累计派员赴现场调解25次,响应街道社区“吹哨报到”18次。我局全年未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创新“政策+物流+通关+法律+保险+信贷”外贸服务体系,惠及企业200余家。配合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涉外法治服务赋能光明发展交流暨“送法入企”活动,搭建涉外涉企法治服务对接平台。召开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业务培训会,邀请专业律师开展FOB货物出口运输的陷阱与风险主题分享。建立健全全区服务业发展体系,统筹推动法律服务业加快发展。
(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情况
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开展光明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依法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公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已公开投资动态和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56条。按要求为商务局开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制定和兑现招商政策。
(九)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用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光明区综合商业中心等方面的建言献策,助力推进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共承办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14件,均已全部办结。认真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处置、回应商务领域舆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执行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重要党内法规。严格按照督查督办系统内容、时限等要求,规范落实区政府督查各项工作任务240余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区商务局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一年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成立以来虽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能够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保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但总体来看,整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在深研细读、吃透实质、指导工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下功夫。
二是法治工作专业力量相对薄弱。因前期机构改革人员队伍相对不稳定,法治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部分人员因科室和岗位变动,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也亟需补充业务领域法律知识,但目前法律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够健全,干部法治素养仍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局成立后第一时间修订完善了局内部分关键领域制度机制,但总体来看,仍有许多内部管理制度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商务局成立时间较短,法治基础相对薄弱,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商务投促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特别是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功,通过党组领学、集中研学、专家教学、个人自学等多层次学习联动,真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商贸流通、服务贸易、投资推广、招商引资等商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加强法治力量和法治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选配具有较强法治素养的人员负责法治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法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纳入机关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商务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是完善法治化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招商引资、产业监管等商务投促领域工作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研究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流程、规范等细节内容,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调整相关政策,探索招商引资合规路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