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22〕6 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 索引号: | 11440300MB2D05923C/2025-00092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光府规〔2025〕5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 主题词: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22〕6 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8821273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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