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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E47534R/2025-0006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7-17
名称: 2025年光明区“惠聚光明 暑你精彩”暑假餐饮零售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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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明区“惠聚光明 暑你精彩”暑假餐饮零售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7-17  浏览次数:-

  本次暑期餐饮零售消费券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区商务局可结合实际对活动安排(包括消费券类型和实施时间等)进行调整。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暂定,具体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二、活动方式

  针对光明辖区内的零售、餐饮等领域,围绕暑假等消费节点,通过第三方平台(饿了么、支付宝)采取定时发放、先到先得等方式,持续向消费者发放线上和线下消费券,用于在光明区营业的商户进行消费,消费券总额500万元

  (一)线上消费券200万元

  用户通过“饿了么”平台进行领券、核销,“饿了么”提供专属频道建设、爆款商品一口价、营销专区、用户权益计划、宣传推广和线下活动等配套资源支持。

  资金规模

  消费券类型

  张数

  使用范围

  200万元

  满30减10元

  100000张

  餐饮、零售等

  满60减20元

  35000张

  满100减40元

  7500张

  活动开始后,用户可于每日上午10:00后通过饿了么APP首页入口或淘宝闪购搜索关键词“光明区消费券”进入专属活动页领取消费券;每位用户每日最多领取各档券1张,合计3张/天;所有消费券均可与平台优惠叠加使用;当日未核销自动回滚至次日继续发放。

  线上消费券日均配置消费券约5万份,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和需求,周一至周四以小额券发放为主,每周五至周日增加中额券和大额券发放比例,满足周末多人餐场景需求。

  (二)线下消费券300万元

  用户在“支付宝”客户端首页搜索“惠聚光明暑你精彩消费券”或“光明区消费券”进入活动会场进行领券核销,“支付宝”将提供首页宣传、设备免费铺设和商户激励和营销资金等配套资源支持。

  (1)餐饮零售消费券

  餐饮零售消费券金额总计250万元,额度设置如下:

  资金规模

  消费券类型

  张数

  250万元

  满50减20元

  40000张

  满100减50元

  15000张

  满300减150元

  3000张

  满500减200元

  1500张

  满1000减400元

  500张

  活动期间每5天为一期,每一期首日10:00-23:59发放消费券,先到先得,同一用户每一期限领取一张,每一期消费券如未在该期的核销时间内使用即视为逾期失效,并滚动至下一期发放;消费券可叠加平台其他优惠使用。具体如下(以下时间以区商务局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第一期:150万元。

  抢券时间:7月18日上午10:00开始抢券,

  核销时间:7月18日10:00-7月22日23:59。未核销/未领取第二期回滚。

  第二期:资金总额视第一期效果决定。

  抢券时间:7月25日上午10:00开始抢券,

  核销时间:7月25日10:00-7月29日23:59。未核销/未领取下一期回滚。

  第三期:资金总额视前两期效果决定。

  抢券时间:8月1日上午10:00开始抢券,

  核销时间:8月1日10:00-8月5日23:59。未核销/未领取下一期回滚。

  第四期:资金总额视前三期效果决定。

  抢券时间:8月8日上午10:00开始抢券,

  核销时间:8月8日10:00-8月12日23:59。未核销/未领取下一期回滚。

  第五期:剩余全部金额(如第四期未用完)。

  8月15日上午10:00开始抢券,未核销/未领取下一期回滚,有效期5天,预算用完即止。

  (2)自行车消费券

  本次自行车消费券活动总金额为50万元。发放的消费券为九折折扣抵扣券,单笔订单最高可减免400元。发放时间与餐饮零售消费券活动周期保持一致,每周五上午10:00准时发放。消费者需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每位用户限领一张折扣券,且该折扣券仅限用于一个账号。每个消费者在整个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一次,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领取后5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并回滚至总盘子继续发放。

  三、参与商户

  (一)线上消费券

  深圳市光明区内注册设立并存续,且在“饿了么”和淘宝闪购平台上开设有线上店铺的实体商家。

  (二)线下消费券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遴选申报,且注册地在光明区内的实体型零售企业(“实体型零售企业”指百货商店、超市、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等)、餐饮企业(以“支付宝”公示的最新商家清单为准)。

  四、消费券资金拨付

  消费券资金需在活动开始前拨付至第三方平台指定账户,资金到账后,平台按照活动安排发放消费券。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线上消费券

  1.消费券可与平台和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等活动叠加使用。

  2.消费券使用门槛以平台订单实付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

  3.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二)线下消费券

  1.支付方式: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向指定商户使用支付宝付款,满足消费券使用门槛的,可自动核销消费券,用户核销消费券时须确保手机定位在光明区内(定位以校验用户所持移动设备实际地理位置来确定),核销完成以支付宝付款时提示“惠聚光明餐饮零售消费券”或““惠聚光明自行车消费券”为准。

  2.使用范围:仅限本次活动指定的光明区线下商户可用,在活动页面和券详情页面可查看可使用商户(以实时清单为准)。支付时可以与商家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具体以实际支付核销可使用的优惠为准。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

  3.消费券是否满足使用门槛,以支付时页面提示为准。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用于购买团购券、代金券、预付充值等领域,不可使用小程序点单。

  4.消费券有效期:消费券有效期5天(含领取当日),具体失效时间以消费券使用详情中的描述为准;超时未使用,消费券将自动过期,过期不补发。消费券详情可通过【支付宝首页-卡包-优惠券】查看。

  5.退款退券规则:消费券核销后,部分退款不退回消费券,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全额退款的,可以退回原券,原券有效期不更新;在消费券有效期外全额退款的,不退回消费券。

  六、其他

  (一)本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光明区商务局所有。

  (二)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小程序/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报名、核销不成功的,因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己承担。

  (三)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满足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为保障正常参与活动,用户需同意第三方平台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提供给相关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以便核验用户的活动资格;同时在用户领取、核销补贴券后,用户需同意第三方将用户的核销详情(包括身份信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交易商家信息、交易凭证等)提供给相关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以便对账、审计等。活动主办方和第三方平台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规定,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

  (四)活动过程中,用户出现虚假交易、恶意套利等,或使用外挂、插件、脚本等破坏活动规则活动链接、修改或模拟手机定位、恶意包装截取链接等行为,活动主办方有权利取消客户参与资格并终止消费券发放,并取消客户后续参与平台活动的权利,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五)活动过程中,如商户出现虚假交易、虚假核销、恶意套利等行为,活动主办方有权利取消商户参与活动资格,并终止活动补贴款项清算,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活动主办方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本活动页面公告后生效。

  (七)消费者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七、咨询电话

  光明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755-88215945

  饿了么咨询电话:10105757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