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
《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新区管委会2018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MB2D05923C/2018-00147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03 |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光规〔2018〕15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题词: | |||
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
《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新区管委会2018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8821273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5185号
粤ICP备2024337736号-1 网站标识码:440390000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