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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00000-06-2013-007659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3-01-05
名称: 深圳市气象局取消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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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取消寒冷黄色预警信号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

  深圳市气象台于2013年1月5日14时30分取消分区寒冷黄色预警信号,预警区域:全市陆地、西部海区、东部海区。

  附:

  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冷空气影响,最低气温降至10℃以下。

  防御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并留意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降温信息;

  2、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临时避寒场所开放。

  深圳市气象台公报(深气警[2013]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