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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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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5-12
名称: 深圳市光明新区税收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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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

  1、企业所得税

  基本税率为25%,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增值税基本税率17%,另设置一档低税率13%。

  3、营业税

  营业税按行业划分,税率在3%-20%。

  4、个人所得税

  个人(工薪)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采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5%-45%(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5、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返还”

  市财政以研发资助的形式对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不同情况予以一定的税收“返还”,具体参照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