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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5923C/2022-0028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07
名称: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宣布我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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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宣布我市进入2022年汛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次数:-

  深防指〔2022〕5号

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考虑今年三防形势和工作实际,省防总定于3月24日宣布全省进入2022年汛期,我市同步入汛。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