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督促有关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号)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推动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光明区安委办制定了《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区事故评估组”)对2023年度光明区发生的16起事故(其中“光明马田深圳市华苜环境科技公司“12·1”非生产安全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一)评估组织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光明区安委办成立区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组织架构和人员如下:
1.区事故评估组领导。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
2.区事故评估组工作小组。
(1)评估综合组,由区应急管理局成员组成,统筹负责评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评估有关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评估一组,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成员组成,负责评估建设工程(包括小散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评估二组,由区水务局成员组成,负责评估水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评估三组,由光明区交警大队成员组成,负责评估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评估四组,由各街道应急办成员组成,负责本街道工矿商贸和建设工程(包括零星作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包含2023年度光明区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检查评估以下内容:
1.对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逐项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的落实情况。
2.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评估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
(三)评估工作安排
1.自评阶段。
(1)事故发生单位根据《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检查评估内容形成自查报告。
(2)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检查评估内容,分别形成自查报告。
(3)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光明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检查评估内容,分别形成自查报告。
2.现场评估。区事故评估组赴事故发生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座谈问询、审查资料、查阅文件、走访核实等方式了解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了解有关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1)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核查。
(2)座谈问询。了解事故涉及的相关街道、部门单位和同类企业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文件。对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核实。
(4)现场核查。赴追究责任人员单位或羁押场所核查有关情况,赴事故发生企业实地检查事故整改落实情况。
3.编制评估报告。评估组根据区安委办根据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自查报告,结合现场评估查阅、交流、踏勘获取的信息,编制每起事故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在本次评估工作涉及的事故中,共有5起事故8名人员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各人员处罚情况如下: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光明区2023年共发生事故16起,共涉及行政处罚的企业有19家、行政处罚的个人有21人;共计罚款6643800.36元(其中涉事单位罚款:5900000元;涉事个人罚款:743800.36元)。截至目前,除了深圳市深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罚款均已足额缴纳。另深圳市声菲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注销,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已于2024年5月13日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恢复深圳市声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状态。
三、事故分布情况分析
(一)事故月份分布情况
2023年度每月发生事故数量有明显的区别,从每月事故分布情况看,年末和节后事故频发,5月份发生事故最多(年度事故月份统计见图1)。
(二)事故街道分布情况分析
2023年度事故中,新湖街道6起占38%;凤凰街道3起占19%;玉塘街道3起占19%;马田街道2起占13%;光明街道1起占6%;公明街道1起占6%(年度各街道事故分布情况见图2)。新湖街道6起事故中,有4起事故发生在建筑领域。
(三)事故所属行业分布情况
2023年度事故中,建筑行业事故6起占38%;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4起占25%;工矿商贸行业事故3起占19%;交通事故2起占13%;其他事故1起占6%(事故所属行业分布见图3)。
从图3可以得出,16起事故中,10起事故建筑施工相关。施工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组织不合理、分包管理混乱、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施工技术复杂、设备操作不规范等是导致建筑施工行业事故频发的原因。
(四)各类型事故占比情况
2023年度事故中,坠落事故9起占56%;机械伤害事故2起占13%;交通事故2起占13%;车辆伤害事故1起占6%;触电事故1起占6%;物体打击事故1起占6%(各类型事故占比见图4)。
从图4可以看出,16起事故中,坠落事故9起。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到位、防护设备缺陷等是导致坠落事故频发的原因。
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事故发生单位普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如深圳市亿臻铝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圳市牛氏春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隐患排查与治理:多数企业加强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部分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深入。例如,深圳市和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定期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许多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对现场员工进行班前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如深圳市嘉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规定培训及考核新入职或重新上岗驾驶员,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政府部门监管与整改情况
1.住房和建设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加大了对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管力度,将复工前检查作业纳入重点工作,督促项目工地全面加强现场管理,排查高坠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对建筑施工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全面排查辖区泥头车企业安全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完善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机非分离工作,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规范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
3.交警部门:光明交警大队加强了对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占道施工作业的巡查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
4.街道办事处整改工作
(1)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工作,如新湖街道办事处对类似作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防机械伤害专项整治;玉塘街道办事处对涉机械伤害风险的设备进行摸底排查和隐患整治,建立台账清单,纳入重点监管,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
(2)警示教育与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促使行业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如凤凰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小散工程的巡查力度,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3)执法检查与督促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制度不完善、设备安全操作培训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如新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通过本次评估工作,重点检查事故企业及其所属行业和街道办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三个必须”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这一过程有效地督促各部门和涉事企业真正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
(二)及时发现并交办整改具体问题
在本次评估工作过程中,各涉事企业和各街道、各行业部门要重新检视工作落实的成效。对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不到位的具体问题,以“面对面”的方式指出并反馈不足之处,提出立即整改的措施。
(三)及时发现光明区事故多发行业的现状
通过本次评估工作,发现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占比最多,成为光明区事故多发的行业。随着光明区的快速发展,建筑项目增多,建筑领域的各类事故呈上升态势。因此,推动建筑项目中各方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协调显得尤为重要。
(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控风险
光明区安委办事故评估组结合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
区事故评估组赴事故发生企业及相关同类型企业,通过座谈问询、审查资料、查阅文件、走访核实等方式,举一反三,认真核查同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盯紧盯牢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关键环节,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共计走访相关企业11家,要求各企业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和松懈思想,深入查找自身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措施上要落实有力,把安全责任、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涉事企业内部问责不及时
部分企业的自查报告中,企业内部对相关人员的处理证明材料缺失,处理时间滞后,例如光明玉塘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厂房“5·25”一般坠落事故中和顺达公司项目经理林尉鹏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导致迟报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未见和顺达公司对林尉鹏的相关处理情况记录。
(二)涉事企业安全管理仍需完善
本次评估发现部分涉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不高,对危险源辨识不充分、风险评估不全面、分级不准确;应急预案编制流于形式,缺乏实用性,应急演练重“演”轻“练”,走过场、做样子,员工未完全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事故多发期间安全监管
通过统计事故分布情况,事故多发生在年末、节后等期间,在事故多发期间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知识宣教、应急能力提升等行动,特别是对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知识的宣教以及事故应急能力提升,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能力。
(二)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通过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对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以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五)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
(六)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各方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准入机制,招录吸纳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能力的人员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学习、实战演练和日常管理;发挥应急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健全联防联处机制,确保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从政策、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支持,搭建政府、社会、企业紧密协作的高效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
(七)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信用约束,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运用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重点失信企业曝光和安全诚信企业报道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典型引领。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制度,深化法治宣传,及时释疑解惑,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没有旁观者,全员都是监督员”的观念。
八、总体评估意见
经过评估可知,各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也作出相关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从机制上找差距、从人员上补齐短板、从宣教培训上常抓不懈、从隐患排查上闭环管理,从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