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深光公明示(2024)06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深光公明调(2024)4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10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8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妥善处理的,将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人民路34号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方式:0755-27730839
特此公示。
附件:《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深光公明调(2024)4号)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