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9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公明街道所辖公明、上村、下村、西田、李松蓢等5个社区开展了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5年1月20日向公明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公明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视作推动街道各项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关键契机,街道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社区集体经济的政治理论,落实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组织党支部成员及员工进行专题学习,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二是股份合作公司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对最新政策理论、上级印发文件等进行集中学习。
2.议事规则流程执行方面
一是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有关制度规定培训,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二是严格检查有关项目备案流程合规性。
3.股权继承机制方面
一是通过内部培训、开会研讨等形式,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二是组织开展座谈会,了解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股权改革相关建议。三是积极收集股民关于股权改革和继承流转制度意见建议。
(二)关于整体发展谋划,资金资源使用效益方面
4.企业盈利模式方面
一是通过兴办实业、购买物业、开展股权投资等方式,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二是积极谋划与央国企、优质市场主体以合资、委托经营等方式,提高集体产业空间承载能力。
5.土地资源使用方面
一是优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中的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全面梳理土地资源,建立集体用地管理台账,积极争取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三是稳步改善园区环境和配套,提升园区竞争力,全面盘活物业和土地资源。
6.资金管理水平方面
一是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银行账户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研究制定投资计划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三是科学利用集体闲置资金稳健投资。
(三)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三资”交易方面
7.集体资产监管、财务监控平台使用方面
一是复核车辆台账表和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信息。二是登录“三资”监管平台进行更新,做好资产处置工作。三是开展“三资”平台管理培训,对合同录入系统工作做到准确、及时。
8.执行决策流程方面
一是细化制定股份合作公司“四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代表)大会办理委托相关要求。二是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监管,确保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9.物业租赁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物业巡查,指派专人落实物业管理,并建立巡查台账。二是开展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业务培训,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物业租赁工作。
10.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并同步上传系统备案。二是签订重大经济合同须由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1.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审核新建项目的备案申请,督促其及时做好结转工作。二是依托区财政局统筹建设与监管制度联动综合监管平台,推进全业务流程数据闭环。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关于财务管理,发放津补贴的方面
1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二是开展对工作人员关于财务管理规定的培训。
13.员工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
一是规范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工作。二是对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事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跟踪问效。聚焦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继续加强分管部门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梳理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发展储备人才力量。
(四)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发展。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监督体系建设,及时提炼整改中的有益做法,将整改转化为深化标本兼治的新途径、新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4日至8月26日。
联系电话:2710167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gomjdjjjcb@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