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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711Y/2024-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5
名称: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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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5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建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集团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上级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逐条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全面推进落实整改,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动员。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部署,全力推进整改。二是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时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分解,从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到完成时限均进行明确,做到整改内容清晰完整、整改措施具体到位。三是建章立制,注重实效长效。研究制定完善了涉及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等重点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风险管控,确保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与执行落细落地。四是定期汇报,强化督查问责。实行整改进度每周收集汇总,定期在集团党委会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的检查机制,同时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整改措施一览表,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的及时完成。

  集团党委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工作安排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集团党委和所属4个党支部均在2023年9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做到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学习开展交流研讨,谈认识与体会。二是印发了集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企业按要求将党的建设写进企业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经集团内部会议审议通过,将党建写进下属公司章程。三是组织开展了集团党务工作者培训,对党建工作所需要的知识进行讲解,要求结合集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工作能力。

  2.部分重点工作推进方面。

  一是2023年7月,重新修订了集团五年(2023-2027)战略规划;与股份公司签署了征地返还地合作意向备忘录,委托集团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合作开发进入实质阶段;2023年12月,集团下属公司成功竞得南方智能制造基地配套项目用地并正式开工;制订项目红黑榜,进行每周督办、每月通报、季度考核。二是科学制定招商目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深挖企业客户,集团自有物业招商达到预期目标;针对整体招商工作,在集团月度例会总结招商情况,研究客户储备、任务目标、工作方案等,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投资预算考核管理,结合实际投资项目,完成2023年度预算调整并获得上级批复;制定了预算考核方案,做好预算执行跟踪,加强年度预算考核,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资金计划管理,缩短资金计划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代管企业监管方面。

  一是印发了对代管企业开展常态化管理指导的通知,建立专员对接机制,由集团本部各职能单位根据业务内容及职责分工,以每季度最少1次的频率,对代管企业相应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的管理指导,助力其规范管理。目前已对代管企业开展了四次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发现安全隐患52个,均已限期完成整改;2023年11月9日,组织11名专员与代管企业各业务负责人开展业务指导交流会议,会上,对代管企业提到的办公、人事、财务、工程、招标等问题提供了意见建议。二是后续将按照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制度模板指导代管企业对现有制度进行自查,指导代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三是代管企业已完成会计凭证装订、现金结算、会计核算误记等事项的整改,并通过制定《会计档案管理指引》、纳入绩效管理等措施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9月21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参加财税专题培训,通过加强财税知识储备,力争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养。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纪检岗位人员配置方面。

  已按干部任免程序完成纪检审计部负责人调整,由党员中层干部任纪检审计部部长。

  5.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已于2023年9月26日对2019年已计提的人员安置费进行了冲减。同时加强各项成本费用计提程序的审核,定期对计提费用进行冲减。按照会计核算标准化指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每月结账前,在部门内部安排专人对会计核算进行自查,梳理各科目余额,动态跟踪费用开支计划,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及时清理计提类往来挂账。梳理历史数据和相关资料,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已完成应付款和工程款后续账务处理,清理科目余额。每月对往来科目进行统计梳理,形成了月度通报机制,每月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根据清理进度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6.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已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集体学习深圳市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相关文件。优化审批系统《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通过设置条件防止拟采购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价格超标。制定印发了集团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指引。二是安排了专人负责非经营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集团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台账。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办公家具的使用年限和场景,配置实用、耐用的办公家具,尽可能多使用组装式的非固定家具,做到充分利用,避免资源浪费。三是召开固定资产管理优化专题会议,明确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职能。2023年10月开展了资产盘点工作,形成盘点报告7份;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盘点,待出具报告后再将相关情况报集团审批,通过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7.物业租赁监管方面。

  一是下属公司已于2023年3月重新修订物业招商租赁管理办法,按程序报集团审批,并按照该办法完成管辖园区的整体租赁工作。二是举一反三,排查集团在管项目续租程序,经排查,2023年仅有一个项目进行续租,已报集团审批。

  8.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小额采购前置审批管理,已在集团审批系统《小额采购审批表》设置附件分类,确保呈批的采购资料准确无缺漏。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审批系统资料及后期报销支付资料,全面复核采购过程资料,确保采购更加严谨。二是已建立合同审批台账,并对用印、签署时间及合同版本的合规性进行日常检查。同时制定了合同管理考核办法,将合同倒签、取得事项审批后期限内发起合同审批等标准纳入合同管理考核办法,后续将按考核标准落实绩效考核。三是严格执行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现场管理人员严格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9月初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再次对《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线下学习。四是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工作,于2023年11月24日开展了履约评价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以合同为单位,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正在履约或完成履约但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类公开招标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并在光明区履约评价网公示。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通过归还借款、计提利息、转为注册资本金等方式对子公司无息借款事宜进行立行立改,废止了不符合目前业务发展的集团内部资金有偿拆借指引。对涉及资金使用的各类事项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集团重大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二是安排专门人员每季度进行自查,对集团内部借款进行相应检查梳理,按照资金往来协议的约定,准确核算借款利息,规范集团内部借款。

  10.请休假管理方面。

  一是通过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补扣工资等方式,从严请休假管理。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加大对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督促员工规范履行考勤手续。要求各单位加强考勤制度宣贯学习,加深对丧假范围等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并严格遵照执行,所有单位于2023年5月完成了考勤制度学习。三是每月考勤信息记录均已从系统导出、整理,规范考勤信息存档。每月定期查询员工考勤异常,并通知员工及时处理异常问题,确保考勤规范合理。

  11.落实“凡提必审”方面。

  在集团中层干部的选拔工作中,在动议环节即对组织意向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初核,并针对存在疑义的档案信息开展了信息认定工作,在之后的考察环节,再次对职务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了详细审核。同时,按要求使用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12.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一是根据立项文件和相关协议,出租场地的“设施设备采购及优化装修设计”项目资产成本已综合折算在租金中,实际成本由承租单位承担,实物资产由承租单位管理,已于2021年将此项资产计入“长期待摊”核算。后续将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协同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实物资产管理。二是对集团招标项目开展了自查,于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定标自查台账。经复核,2023年期间集团招标项目全部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要求;加强招标领导小组管理,制定了定标复核表,于2023年10月16日启用,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对定标结果当场、独立复核、签字确认;结合集团业务开展情况,修订完善了集团采购、招标制度。

  (四)关于工程建设方面

  13.工程招投标方面。

  一是自查2023年期间集团招标项目,经复核,全部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度要求;结合集团业务开展情况,加强招标领导小组管理,修订完善了集团采购、招标制度。二是严格把关工程招标资料,在结算中扣除额外支出的咨询费用,同时于2023年9月初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再次对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线下学习。加强线下图纸审查审核,及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对照合同约定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重新与服务单位核算优化奖励金额;集团工程设计组人员于2023年9月初再次对集团工程设计管理操作指引等制度进行了线下学习,加强了内部审图管理,从专业内和专业间角度审核校对,减少错漏碰缺。

  14.工程施工监管方面。

  一是根据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集团各在建项目对于符合合同工期顺延约定的情形,均已按工期签证形式进行审批。二是对制度印发后已竣工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项目,均提供了建设工程工期报告,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必要资料之一。三是在后续新建项目中,将严格控制工期进度要求及工期审批时效。

  15.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管理方面。

  2023年9月底前针对已竣工未结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结算计划。针对未结算项目已建立了跟踪管理台账,将严格按照结算计划完成项目结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集团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坚决做到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一)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集团各项事业的有力抓手,力促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紧紧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避免边改边犯,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将整改落实工作当成长期工作推进。对短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将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需要持续推进长期执行的工作,将一以贯之的坚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巡察成果转化。标本兼治,在抓好立行立改的同时,将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持续完善集团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力度,着眼于用制度管权管人、按流程做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集团内部管控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四)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严管厚爱营造良好氛围。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和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继续坚持一手抓惩处、一手抓教育,着力打造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格局,做到集团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月25日至2月14日。

  联系电话:0755-88213630;政务邮箱:jfjt@szg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