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5年7月28日,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详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7月28日)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9539A/2025-000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5年7月28日,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件(详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7月28日)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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