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
现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2017-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区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国资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光明交警大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积极申报建设补贴。
二、请注册地在光明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认真研读补贴对象条件,对于自评为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企业,请对照申报材料清单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前将申请材料(含纸质材料3份,光盘1份)提交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材料及光盘交至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楼55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
三、为提高审核效率,请申报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务必同步提供拟申请补贴的充电站项目CAD图纸,CAD图纸坐标要求为大地坐标2000,文件格式为dwg格式。
四、请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积极申报,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2017-2020年度建设的充电设施此次未申报或申报不符合相关要求未通过审核的,此后不再受理其补贴申报。
特此通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 钟伟胡;联系电话: 23198819、13660685440)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2017-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