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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9255A/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1-26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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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思想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0余次,涉及法治建设内容20余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专题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方位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亲自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全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上级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述法工作内容,全要素把关班子成员述法材料。三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培训考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水平。2024年我局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20余次,安排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把纪律挺在前面》,引导干部职工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树牢法治底线思维。

  (二)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健全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以区政府名义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分级审批机制,推动政府投资提质增效。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做到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二是推动出台《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起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作用,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各项规定,确保文件合法合规。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优势及作用,坚持事项决策、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必须出具法律意见的原则,促进局内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年共审查战略合作协议及各类合同100余份。印发实施《光明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点》,专章部署14个重点领域53项改革任务,其中提出全面清理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监督、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任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及完善《深圳市光明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光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依法依规做好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组织开展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等应急演练,让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做好执法职能承接工作。围绕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协同、运行机制高效的要求,加强金融、能源等领域法治建设。同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工作模式,提升行政质效。二是按照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任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督等检查工作上,切实做到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2024年未发现违法行为,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的透明度。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业务,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网上办”,2024年度,依托深圳市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受理并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17个、项目初步设计概算101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555个。同时协助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380余宗,涉案标的认定金额约1500万元。规范常态化检查机制。持续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筑牢安全防线。通过每月一查辖区内人防企业,每周一查辖区内充电设施、天然气长输管道,及时化解安全隐患问题。2024年,区人防办开展了12次人防企业安全生产检查、4次人防警报器巡察等工作,共检查出116项安全风险隐患,均及时完成整改。检查充电站100处,天然气长输管道开展检查78次,共出动170人次、78车次,检查站点103处,安全隐患均已消除。

  (四)自觉接受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建立人大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好行政权力制约监督。2024年,我局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民经济计划、政府投资计划以及光明科学城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调研视察互动合计20余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5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在官网发布“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企业的风险提示”“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关于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光明政府在线等载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信息80余条,公示部门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辖区市内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区内立项项目情况等。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24年解决民生诉求问题1600余项。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4年我局累计解决各类信访件260余宗,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同时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抓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年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五)强化普法宣传,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执法培训学习。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法治常态化建设,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培训、专题讲座,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年组织参与两期行政执法证考试,2024年共新增7名持证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执法人员队伍力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海报、LED屏幕、微信公众号、横幅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严防非法集资陷阱、谨防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共开展充电站现场宣讲41次、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宣讲56次、电力设施宣讲12次及组织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8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2023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光明科学城建设协调联动发展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和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2024年我局全面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法治保障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光明科学城市区两级双周会议机制,促进全市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向光明科学城集聚。同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7人,一定程度上改善执法人员不足的局面。

  (二)2024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扎实有效推动开展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干部职工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电力、金融等职责,行业法规社会面宣传还不够广泛,宣传成效还不够显著,需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接下来,我局将聚焦“一城三区”建设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业人员对业务涉及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学,通过以案释法、聘请法律专家等方式进行授课,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在“十五五”规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金融风险防范、电力行业管理、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瞄准薄弱环节,梳理营商环境改革发力点,制定光明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提升在打击非法集资、项目立项备案、轨道交通建设、价格认定等民生领域工作能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期盼。五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金融、电力、能源等各项工作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