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1号)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经过3年的实施期,内外部经济形势与制造业发展环境已发生变化,原政策文件部分条款需重新研究修订,以适应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同时,随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公平竞争等工作推进,严禁违法违规给予财政奖补,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为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修订完善工作,形成《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期通过更为精准、更有力度、更为合理的扶持措施,加快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旨在通过政策激励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制造业发展重点精准发力,共包含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加快制造业创新升级、加速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等六个方面提出十七条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共两条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
第二部分:加快制造业创新升级。共四条措施,包括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第三部分:加速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共四条措施,包括支持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软硬件数智化升级、打造数智化转型示范项目、支持AI赋能制造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第四部分:促进企业成长登峰。共两条措施,包括实施“小升规”培育行动、实施“高精冠”跃升行动。
第五部分: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共两条措施,包括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发展、鼓励举办专业交流活动。
第六部分:附则。共三条措施,包括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与效力、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