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移交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施工、第三方监(检)测等服务单位的招标及委托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四)负责办理水电接驳、施工许可、占道施工、管线迁改等有关手续。
(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施工阶段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及履约评价工作。
(七)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移交、质量保修监管及合同结算报审等工作。
(八)负责施工阶段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