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负责招标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公开招标、自行发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各类合同(协议)、招标文件范本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审核招标计划、招标方案、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答疑补疑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署党组会议和署长办公会议招投标议题报审。
(六)负责执行公开招标具体工作,开展招标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清标、入围、评标、定标、评定标专家抽取、评定标信息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招投标完成证明领取及招投标资料归档等工作。
(七)负责代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备案、资格审查备案、清标备案及招投标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
(八)负责工程项目自行发包的归口管理,负责审核公告内容和自行发包方案通表,负责在采购平台录入项目信息、发布公告、录入结果、结果公告、合同信息登记、上传验收报告和下载备案登记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