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人力资源交流的政策、法规,引导供需双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力智力交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统一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编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编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以外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与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与奖励工作职责及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配置科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