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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8690E/2026-0036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5-18
名称: 劳动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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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光明区依徕乐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MAK746FG4J,经营者:蔡旭明):

  我局在调查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时,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NO:0204298)。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金洪大厦3号楼2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63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述地址领取《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平安骏达物流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我局在调查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时,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NO:0204299)。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金洪大厦3号楼2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63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述地址领取《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伟博思技术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时,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NO:0204514)。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金洪大厦3号楼2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63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述地址领取《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逸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你单位涉嫌超比例派遣员工一案时,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NO:0018766)。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按照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至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金洪大厦3号楼2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95637)。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述地址领取《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1.附件: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伟博思).jpg

2.附件: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超逸).jpg

3.附件: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依徕乐).jpg

4.附件: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骏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