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茂御城雅苑二期”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以西,高墩南路以北,宗地号A612-1285,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松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凤凰塘尾股份合作公司。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MG-2021-0007号),于2023年12月变更该证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152316(改1)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变更主要内容:
技术经济指标表地上核增建筑面积中“骑楼下方空间”由690.53平方米调整为816.65平方米,“架空停车场”由13715.60平方米调整为13629.67平方米,“架空绿化”由3148.70平方米调整为3122.43平方米,“架空休闲”由2149.84平方米调整为2156.91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中“共用停车库”由41212.93平方米调整为41203.56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4058.15平方米调整为4048.15平方米,其余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变更后方案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5-002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8007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www.szgm.gov.cn。
(二)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三)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告栏
地址:光明区科润大厦一楼大堂。
(四)建设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松白路以西,高墩南路以北,A612-1285宗地内。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5月1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提交书面材料至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规划建筑管理科,注明“松茂御城雅苑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88211905。
(二)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tdzb@szgm.gov.cn。
(三)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松茂御城雅苑二期总平面图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8821190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