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和个人: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的有关规定,光明区拟定了《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光明区段零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并经相关部门论证,现予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 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在意见征求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一、来信来函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科润大厦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邮政编码:518000。
二、书面方式递交至: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科润大厦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88219711。
三、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tdzb@szgm.gov.cn。
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的被征收人,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并告知联系方式。
特此通告。
附件: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光明区段零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