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通知》发布前,更新单元计划已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公告有效期,且《通知》发布之日更新单元规划未获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长6个月。现将满足上述要求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进行补充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情况一览表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MB2D28279H/2022-0009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名称: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的补充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 |
主题词: |
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通知》发布前,更新单元计划已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公告有效期,且《通知》发布之日更新单元规划未获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长6个月。现将满足上述要求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进行补充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情况一览表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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