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宣传在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爱国拥军、爱民奉献成为社会风尚,全面展现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记录新形势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民鱼水之情,调动全社会参与双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此安排“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
现将征稿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名称
“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支持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光明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人民武装部、驻区部队、光明区各街道。
三、参展细则
(一)作品要大力弘扬双拥精神,充分展现军政军民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和感人事迹,突出军人元素,力求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新颖别致、感动人心,同时欢迎军人元素老照片的投稿。器材不限,相机,手机,无人机均可。
(二)征集图片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6张按1幅计算)组照需要每张标记顺序代码。
(三)指定电子邮箱投稿,请以文件夹 形式提交,图片采用JPG格式,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有效联络方式,每幅图片需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作者(单位/个人)联系电话。照片的边长须为3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B(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
截止时间及投稿方式: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 ,7月12日评选,8月影展开幕(暂定)。用电子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2474925042@qq.com,并注明“军民携手,共筑强国光明区“红星杯”双拥摄影投稿”。
(四)展览评选。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五)不收纸质稿件。为保证作品真实性,参赛作品只能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电脑合成 ,暗房特技照片谢绝参赛。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六)主办、承办单位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七)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八)不符合本征稿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九)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一)主办方对本征稿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74名,奖金各300元。
五、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六、有关声明
主办、承办单位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一)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不符合本征稿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三)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主办方对本征稿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