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深圳市瑞鑫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李松蓢社区游泳池)已实际终止经营,该公司不再具备开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8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深圳市瑞鑫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李松蓢社区游泳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高危许可证书编号:光体危许证字[2021]第006号),现予以公示。
从此公示之日起,被注销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示。
公示机关: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