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关于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市场及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日常监管、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实施监管。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行动,查处重大或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负责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执法科
发布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