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力指导下,区卫生健康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光明区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法治保障,引领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本年度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加强本部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听取报告制度,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落实“述职必述法”要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三是推进政府履职协同高效。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聘请法律顾问,聚焦政府内部法治监督,按照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决策力、公信力。
(二)依法接受监督,加强基层治理。
一是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强化政府督查工作,全面提升政务管理质效。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建立疑难案件研讨、模拟法庭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时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并配合案件审理,积极通过和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局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保持畅通。落实首接责任,依法快速办理,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印发《深圳市光明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有效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组织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进行事中、事后全过程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能力。对行政执法员开展行政执法岗前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执法案例专题研讨会,深入探讨与剖析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结合实务经验与典型案例,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能力。我局行政执法员作为成员之一代表光明区参加首届深圳市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为光明区赢得团体优胜奖。
(四)提升执法效能,护卫人民健康。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卫生健康领域制度建设,建立无证行医联合执法机制,出台《关于打击无证行医联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两法衔接、溯源追责等措施。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摸排,围绕强制消费、术中加价、医疗欺诈、违规介入“医美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围绕医疗行业领域“难点”“痛点”问题开展“医安”“健安”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基于“互联网+医疗健康”打造“诊所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对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2024年通过“诊所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监测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358家,监管覆盖率100%。
(五)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工作,按照“统筹联动、匹配分时、双向预约、扫码入企”总体思路,制定《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入企计划表》,大幅压降进企频次。广泛运用事前指导、提醒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督工作。制定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及工作方案,监督信息已按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认真落实《光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施方案》,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审等工作,共开展5场20人次监督检查。
(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全面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强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管理。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与监督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二是推动卫生健康政务事项精准快办。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流程再造,推出“秒批”21件,“一件事一次办”27件,“告知承诺制”3件等政务服务改革新举措,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结时限。三是用心用情做好企业服务。创新开展现场指导办证及回访温馨提示工作,现场指导办证34家,提出指导意见130余项,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
(七)强化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和普法责任清单,配备法治宣传专项经费和工作人员,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二是强化普法载体创新。线上联动“深圳卫生监督”“法治光明”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账号,打造全方位法治宣传阵地,发布以案释法普法产品50余条,其中针对珠三角行业职业性噪声聋高发特性所制作的宣传视频《听见》,获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公众号平台选取发布。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卫生健康普法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护士节”“医师节”等时间节点,围绕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强迫医疗等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针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形式进行全面整改,提高了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辖区公共场所数量庞大且场所名称变更及停业频繁,难以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还需联合多部门执法,加强信息互通,严肃查处非法开展注射类、手术类等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形成警示效应。二是矛盾化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复议诉讼高发势头虽然初步得到遏制,但医疗纠纷、信访投诉仍经常发生,引发行政争议的风险未能根本消除,个别医务人员在医患沟通技巧和方式方法上仍需提升,需从依法履职及依法执业入手,着力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三是行政执法案卷还需进一步规范。我局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但在执法文书的书写和执法案卷的档案制作上仍存在欠规范的地方。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协同性较弱。全系统推进普法工作不平衡,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集中影响力不够,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治素养还有待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统筹做好卫生健康法治工作。
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法治深圳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聚焦健康光明建设,抓牢抓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从政府职责依法全面履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
进一步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加强和公、检、法等部门关于重大卫健疑难执法案件的沟通交流,通过案例研讨、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拓宽“非现场执法”领域,开展“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等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持续开展卫生健康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