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信访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光明区信访局公布相关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6条,区领导接访安排、招聘信息等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光明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4年光明区信访局共收到2件来自网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上一年度持平,且均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所有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审查发布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光明区信访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有内容进行逐字校对,对公开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检查,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持续深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开设光明群众诉求服务公众号,加大《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等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光明区信访局明确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进行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光明区信访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改进的空间。例如,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词汇表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信访政策宣讲力度仍需加强。2025年,光明区信访局将推进政务公开内容多样性建设,不断拓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公开学习和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都有人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