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暂无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区信访局
2025年7月17日
| 索引号: | 11440300MB2D2848XU/2025-0001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 名称: | 光明区信访局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
| 主题词: |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暂无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区信访局
2025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信访局 联系方式:0755-882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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