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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17229T/2024-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7-19
名称: 巡察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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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4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新湖街道所辖新羌、楼村、圳美、荔湖、科韵、云谷等6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并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5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五巡察组收”;在新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一楼电梯口、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多功能便民活动室一楼大门、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侧门纪检信箱旁、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一楼大门、新湖街道新陂头股份公司一楼宣传栏(乐家福百货斜对面)、新湖街道羌下旧村羌下社康一楼公告栏、新羌投资大厦一楼电梯口、新湖街道圳美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圳美农贸市场)三楼大门、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城佳科技园二楼入口处(海王星辰健康药店旁)各设置1个“区委第五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图片1.png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