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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17229T/2025-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4-09
名称: 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新湖街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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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新湖街道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区委第巡察组巡察新湖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巡察组组长李继军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新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林海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委巡察组、新湖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有关同志出席会议,新湖街道党工委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2024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等方面,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新湖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会议指出,区委第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对新湖街道党工委开展政治体检。希望新湖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新湖街道党工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林海同志表示,新湖街道党工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好落实好巡察工作。一是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安排。二是将要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将要虚心接受、扎实整改,高度重视和虚心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5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5号楼1楼大堂46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1号楼电梯口、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便民活动室门口、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一楼纪检信箱旁、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一楼各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627。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湖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新湖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