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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17229T/2025-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7-31
名称: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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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31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9月,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新湖街道开展了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5年1月21日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新湖街道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新湖街道党工委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

  (一)开展专题学习。在街道党工委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巡视巡察有关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二)明确组织架构。成立街道社区党委常规巡察暨“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工作领域涉及整改任务的班子成员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制定责任清单。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整改任务,结合街道各部门单位及社区职责分工,指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经街道党工委审议通过。

  (四)严抓整改落实。街道党工委每两周调度一次巡察整改工作,由牵头部门通报整改进展,通过会议通报形式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加快整改,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分类施策、靶向发力,确保问题真抓实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社区党委发挥主体责任,破解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方面

  1.学习集体“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方面。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及相关操作指引等“三资”管理制度文件,制定“三资”管理法规政策及内控制度学习计划。二是开展动态考核,落实以考促学。三是建立健全“三资”内控机制,对照区级现行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指导修改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2.“四议两公开”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议事规则的学习,明确议事规则流程。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定期对合同及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3.破解集体经济发展方面。

  一是集中学习市、区要素交易政策文件、“三重一大”等制度文件,提高综合素质能力。二是聚焦集体经济的发展问题,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以深圳市内发展较好的集体公司为案例,深入讨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为进一步拓宽发展渠道提供建设性建议。

  (二)关于集体资金监管及补贴发放方面

  1.发放津补贴方面。

  一是加强薪酬管理制度学习,明确津补贴有关内容。二是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要求相关人员树牢纪律意识。

  2.财经纪律执行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领域相关制度文件。二是再次梳理财务费用报销流程。三是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财务问题整改。

  3.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领域的制度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合法合规意识。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账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三是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财务问题的整改。

  (三)关于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公车管理方面。

  一是已开展公车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公车实行专人管理,实行“一车一台账”,建立好用车登记台账、油卡登记台账,规范公车使用流程。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规范公车和油卡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车管理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2.“二房东”处置方面。

  一是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集中研讨解决“二房东”相关问题。二是实地调研现有“二房东”与实际承租企业情况。三是安排人员上门沟通协商,对集体物业的承租企业宣传《光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有关文件规定。四是组织开展集体物业走访巡查,提醒履约责任。

  3.租金催收方面。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租金收缴问题的解决路径。二是强化催收力度,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多种方式组织催缴。三是规范合同条款,组织对现有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完善。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4.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并参加有关培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安排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实地指导,规范开展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三是定期开展盘点工作,形成盘点台账。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对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5.“四个平台”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合同台账,对照合同台账平台录入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四个平台管理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资产和合同的录入情况,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关于工程项目及采购、合同履约监管方面

  1.工程项目招投标及采购方面。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加强对项目立项、招投标文件及供应商资质的审核。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公示,提高工程项目采购的透明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2.自行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采购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形成采购明细台账并及时更新。三是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文本的签批程序。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采购和合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3.合同履约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化、清晰化。二是组织自查合同履约情况,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内控监管机制落实方面

  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组织对现行的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监督管理等规范文件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对照区级现行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指导修改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度、党性纯洁度、担当可靠性的重要标尺。深刻理解整改是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加压用力,确保整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严防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纳入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同时,系统梳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街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将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开创街道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13885478523;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xhbscxx@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