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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1870Q/2024-0081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11-22
名称: 主要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2
主题词: 管理;负责;建设;住房;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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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物业管理、燃气、建筑等行业以及房屋安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租赁、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相关政策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物业管理、燃气、建筑等行业以及房屋安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租赁、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相关政策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区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房改住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保障性住房租售、住房补贴及房改等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区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和政府物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配合拟订房地产发展相关政策及年度计划。配合开展全区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助维修金收缴和使用工作。指导全区物业招投标活动,协助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培训工作。

  (六)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区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区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八)负责建筑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作。负责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工作。

  (九)负责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报建、审查、监督等工作。拟订区级防空袭方案,指导防空演练。

  (十)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十一)承担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统筹全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市住房建设局做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住房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住房建设局应当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住房建设领域改革创新,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管理力度,全面推动住房新政落地实施,着力解决住房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建设局承担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协助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和信息共享工作。区住房建设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起草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念规划、项目专项规划,以及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等工作。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开展项目专项规划审查和报批、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3.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不含已移交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的管理工作。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已接管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的管理,并持续监测其稳定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