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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91870Q/2025-0004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21
名称: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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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5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99条,其他类政府信息46条。通过《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报刊发布政府信息184条次,通过各类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316条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2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宗。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其中326宗已办结,其余2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同比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大幅减少,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2024年我局积极推动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化解力度,加强服务监管,发挥基层治理积极作用,坚持线下线上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全力防范化解住建领域社会矛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暂无自建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出任副组长。党组书记会定期召集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事宜,各科室协同参与、紧密配合,依法且高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3

8

0

0

0

1

3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1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1

0

0

0

0

3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1

0

0

0

0

0

4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1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3

1

0

0

0

0

1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4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2

1

0

0

0

0

143

(七)总计

317

8

0

0

0

1

3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1

1

7

1

0

0

1

2

1

0

0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依规按期办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如部分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出现错敏词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