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政策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8条,包含办内工作新闻、部门年度预算、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思路、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项目进展情况等可公开与应当公开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今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宗,相比去年所受理的11宗,共计增加16宗,增幅145%。根据申请情况分析,主要原因为公众申请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办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加强与申请人个性化信息需求的沟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先进优秀案例的学习研究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类型覆盖不够全面。三是创新亮点不够突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具体。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