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管理区委、区政府印鉴;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会议和公务活动的安排、协调、会务统筹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公文、函件的处理工作;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各类文件和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
(五)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开展全区绩效管理工作;
(六)统筹协调本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区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八)负责统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