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展开巡察工作,并延伸巡察区委保密办和区档案馆,2021年7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收到反馈问题后,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强调要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办内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办内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党员干部高度自觉,上下联动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全办每名干部职工身上。党员干部,特别是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当事人,切实摆正心态,强化对照整改,把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植于心。
(二)制定细致方案,责任到人快速推进。一是经过多轮研究讨论,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制定立行立改措施及后续整改措施,对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问题分类处置,注意查找同类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建立成体系的整改落实机制。二是按照“台账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要求,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定期填报,督促整改到位。对重点整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其中针对人事方面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工作计划和台账。三是紧盯工作节奏,每周向办主要领导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在室务会通报整改工作进度,部署后续工作。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一是经过近三个月的整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严格按照要求持续推进。最大限度落实整改任务,追回经济损失,对违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二是对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整改,完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9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构建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聚焦人财物管理、保密工作和巡察反馈问题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建设。重新梳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审批权限,修订印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办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休)假及离深报告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二、压实责任、逐项推进,反馈问题逐一整改
(一)政治思想学习抓得不够紧,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落实有关学习制度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好有关学习制度的教育培训。2021年9月29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办领导认真学习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圳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等重要文件。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好议题关和内容关。每次召开室务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前,由秘书一科负责检查议题情况,确保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考勤和记录。2021年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个人自学15次,集中学习8次,其中6次为成员主讲、1次为集中研讨、1次邀请党史学习教育深圳市委宣讲团成员授课。集中学习平均出勤率达90%。四是加强学习资料保管。指定专门场所存放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资料,并将所有学习记录扫描成电子版保存。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要求,2021年通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室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相关讲话精神3次。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责任等,逐项推进工作任务,逐项销号。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我办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办领导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三是强化总结汇报。2021年通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室务会专题听取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次,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3.针对“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创新手段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有关人员管理办法。召开光明区保密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召开光明区保密大课堂培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通报警示案例、解读机关单位人员保密工作职责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等方式对全区新入职专干开展保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密知源--每月座谈”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开展保密工作“每月三推送一座谈”宣传培训活动。二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发放保密宣传手册,制作《秘密战线、红色之路、保密工作党史选编》。三是进一步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组织开展保密工作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制作保密检查问题提醒函,做到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四是严格落实办内保密工作管理。目前办内保密设施配备均达到相关标准。召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和印章管理培训会,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精神,强调保密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严格执行相关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谈话和保密教育。
(二)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1年4月28日,组织召开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做好落实。安排专职党务人员对每次教育活动进行签到登记,提醒请假人员参加下一次学习,确保支部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定期检查党小组会议记录。三是丰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明馆”现场开展廉政教育、参加讲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参观学习“建区三周年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2021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参与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二。收到深圳市纪委典型问题通报后,第一时间安排在室务会通报,并把在室务会通报廉政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固化为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在党员微信群中分享《墨韵说廉》《以案明纪》等廉政教育内容。
2.针对“廉勤风险排查‘灭租’工作部分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深化廉勤风险排查“灭租”工作。以科室为单位对照近期巡察整改问题重新梳理廉勤风险点。参照兄弟单位多发、易发问题,重新对两办整体廉勤风险进行排查。二是对个人风险排查不合格的材料进行重新填报。要求2019年和2020年个人岗位风险点查摆防控表中核查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目前所在岗位认真梳理,再次填报。严格核查重新上交的表格,未出现填写重复、岗位风险为“无”等问题。
3.针对“部分会议纪要起草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学习《深圳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纪要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规范纪要起草工作程序。二是要求跟会人员提前熟悉会议材料,会后第一时间整理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及时主动提醒区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纪要起草工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起草的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均能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初稿,并按规定征求意见。
4.针对“公章使用登记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一是系统梳理两办现有印章情况,制作印章台账、用印台账。二是多措并举规范印章使用流程。对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办法》制作印章制度牌,落实制度上墙要求,时刻提醒各用印单位遵守有关程序。制作《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使用登记本》填写模板并粘贴在用印地点,为规范用印登记提供范例。指定专人管理印章,逐条对照印章管理规定核对申请材料并做好归档,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坚决不予用印。定期检查用印登记情况并及时整改。三是进行规范用章宣传教育。召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和印章管理培训会,组织学习《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办法》,再次强调有关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和纪律,提醒各用印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用印登记。
5.针对“自行采购及合同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印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合同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规范采购流程。执行事前请示原则,每项支出必须事前书面向科室负责人、秘书一科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严格执行询价、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程序,要求采购部门每次请示说明采购方式和参与资格条件,评标和定标方式。三是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已签订的合同副本进行复查,对签订合同不规范的经办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再次强调合同签订规范。进一步梳理合同签订流程,业务科室签订合同需经秘书一科审核,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完善合同签订授权手续,单位法人和每位办领导都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授权办领导在各自分管领域代表法人签订合同。严格执行凡签订合同,必经法律顾问审核要求。四是加强财务、采购业务培训。2021年组织办内财务集中培训五次,强调采购流程及纪律。各科室固定1名财务经办人,安排财务专员经常性向各科室分享最新财务纪律和财务知识。
6.针对“培训费列支超标”的问题。一是对照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的费用标准,对2021年所有培训费用进行重新核定,目前办内所有计划培训均符合管理办法中的费用标准。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培训计划,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二是2021年8月4日,分管财务的办领导对培训经费执行超标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党内提醒谈话,强调严守财务纪律,要求组织科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培训费事前审批制度,由财务部门对培训费进行审核,对超出标准的业务予以退件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就培训费标准和财务纪律进行再次提醒。
(三)组织工作开展不够规范,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1.针对“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丰富组织生活形式,提高党员积极性。打造党史画廊,组织党员干部追随习近平总书记脚步,前往潮汕、广佛等地区进行现场教学学习。通过“党员之家”微信群每周分享一个党史小故事。通过“涟漪会”“赶超夜校”等平台持续开展革命英雄人物故事、革命家书、保密党史等系列专题交流分享活动。二是加强组织生活考勤与督导。参考重要业务工作时间安排,科学计划党组织活动时间。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请假需向支部书记说明理由并获批准。对缺勤次数多的同志,在“党员之家”微信群监督通报等方式加强督导教育。三是做好组织生活记录。指定1名党员作为专职党务人员,指定4名有责任心的党员作为四个党小组的兼职组织生活员。由专职党务人员对各党小组兼职组织生活员进行培训,明确组织生活记录规范,同步建立组织生活电子台账。四是指定专人,安排专门场所,使用专门设备对台账进行管理。目前党支部以及四个党小组均使用专门《党支部工作手册》做记录,记录本和电子照片等台账由专职党务人员统一保管。
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够完备”的问题。一是在2021年8月1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对近三年转正的四名党员转正审批结果。二是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再梳理。对照发展党员规范程序和必要材料清单,党支部认真核查党员发展材料,要求支部党员对缺漏的材料和程序进行证实,对无法补齐的材料附情况说明,并归档至发展党员材料中。三是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党小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支部委员定期对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四是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光明区2021年度专职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温发展党员程序及具体要求,并在结业考试中考核合格。
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一是对照选人用人反馈问题全面梳理总结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易错领域,继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台账,列明任务清单及办理流程,深入分析拟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标注容易疏漏的关键点,确保干部考察程序规范、完整。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经办人、跟会人和负责人在选人用人各环节的把关提醒,并经常性自查工作人员可能存在回避的情况,确保回避制度执行到位。三是指定1名四级主任科员负责“三重一大”事项记录和纪要,涉及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记录和纪要必须征求人事干部意见,确保记录规范。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详细记录与会人员、记录人、时间、地点等要素,如实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讨论和逐人表决情况,确保讨论决定干部任职的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4.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及未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二是完善办内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办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将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范围从全体在编人员扩大到重要岗位专干,从制度上强化管理、压实责任。三是已明确1名在编人事干部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专员相对稳定、工作业务熟练、工作前后延续。四是就因私出国(境)规范审批流程对全办进行再次宣传教育,要求严格落实审批手续,科室负责人加强科室内部日常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情况。五是制作并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本,专项登记备案人员提交、借用、移交及出行情况。六是制作因私出国(境)管理易错易漏事项清单,派发给每一位备案人员,确保备案人员熟悉办理流程,不落任何一项程序。七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人员备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应备案人员已全部备案,做到了“应备尽备”。八是因私出国(境)管理员按月更新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管理系统、OA系统因私出国(境)审批平台有关信息,按季度收集、审核因私出国(境)人员出行情况。2020年10月份至今,我办无备案人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5.针对“未严格执行请休假管理制度”的问题。一是结合巡察反馈情况,对执行请(休)假制度不规范的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党内提醒谈话、补齐佐证材料、追回经济损失、室务会通报批评等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休)假及离深报告管理办法》。向全办工作人员强调请(休)假纪律,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请(休)假及离深报告审批程序。安排专人审核审批及办理销假手续,手续不完整的及时做好提醒改正工作。对屡次未按规定请(休)假的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按照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年休假、产假、婚假等各类休假天数及所需材料,对需办领导审核同意的请(休)假及离深申请,需由人事干部先提出专业审核意见。四是制作请(休)假及离深报告易错易漏事项清单,提醒综合员指导科室人员按要求规范填报。加强请(休)假管理员对请(休)假及离深报告申请情况的经常性核查,特别是核查年休假申请涉及的工龄、产假申请涉及的佐证材料、婚假及丧假涉及的婚丧嫁娶系统申办等内容。
三、夯实成果、长效推进,促进两办工作水平再提升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将以“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深化整改工作,巩固好、运用好、提升好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光明科学城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规范履职、干部作风问题形成常态化督促检查。对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定期复盘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关键领域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常推动,切实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筑牢党建工作根基,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利用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加强源头防控,狠抓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是补齐制度短板。注重问题治本和问题预防,在财务、人事、保密等关键领域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办事流程及工作机制中的问题与漏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加强对办内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重点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规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流程办事。
(三)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进展。一是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总结整改经验,运用好整改成果,进一步理顺办内责任分工,强化各项工作管理,促进办内运转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聚焦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中枢机关职能,在推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区领导交办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过程管理,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5-88211603;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858A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qwb@szg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