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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5923C-/2022-0007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0-21
名称: 关于购买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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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发布日期:2022-10-21  浏览次数:-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0〕490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项目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需为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定级。其中系统包括以下模块:可视化大屏、接口管理(对接深i您、粤康码等市级防疫数据,对接全区电子哨兵设备)、白名单管理、电子哨兵设备管理,系统定级为三级。

  等级测评内容应完全覆盖 GB/T 22239—2019及GB/T 25070—2019 中所有要求项的测评要求,并按照这些测评要求开发测评指导书,以规范和指导等级测评活动,包括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大类,其中技术层面应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中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方面的测评,管理层面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的测评。等级测评的方法应符合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一)检测团队要求

  项目检测团队不少于三人,其中须一名项目经理、二名驻场测评师。

  (二)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评估测评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的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测评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系统总的测评周期(工作开始到出具测评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三、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完成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编写相应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2.组织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定级专家评审会;

  3.完成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

  4.完成光明区围合智慧管控平台的等级测评工作,出具符合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要求的测评报告;

  5.供应商对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提供相应的安全整改建议书。经采购人整改后继续测评直至测评通过,整个过程不得再收取测评费用。

  以上工作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内。

  (二)服务交付物

  出具测评范围内的《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一笔费用,占中标金额的50%。

  出具测评范围内的《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取得由深圳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深圳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通知书》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二笔费用,占中标金额的5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系统单价、合计金额等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报价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等级保护测评案例不少于3个)、企业荣誉等证明文件;

  七、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单位存在两家及以上,则针对最低报价单位进行抽签,随即抽取一家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项目预算金额:约6万元(大写:陆万)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技术力量、同类项业绩等证明材料;

  (三)拟派驻场人员资质、学历、经验等证明材料;

  (四)对现状和需求的理解,初步工作方案及策划;

  (五)企业诚信材料(诚信承诺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评分细则、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等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莫工88211330。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330

  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