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光明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和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刻章单位)的征集工作,现向符合条件的刻章单位开展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为注册地在深圳市光明区辖区内的新开办企业提供不含芯片的4枚合成材质公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
(二)刻章单位刻制的印章规格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政府采购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并具有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
(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免费印章刻制及配送工作。刻章单位接到广东省在线刻章服务平台发出的刻章订单后,应按照规定时限(2小时之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时配送至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刻章单位不可恶意抢单或有其他不按规定服务的行为。
二、刻章单位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深圳市光明区内具备资格的刻章单位(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刻章单位具备公章刻制资质、有固定经营场所、刻章设备齐全、经营状况正常。
(三)已开设对公账户且账户正常使用。
(四)刻章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三、最高限价
一套不含芯片的4枚合成材质公章(包含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四枚)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元(含税),各刻章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刻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询价单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1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mfkz@szgm.gov.cn),逾期无效。
附件:询价单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宁工;联系电话:0755-882100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