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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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9-17
主题:
休学保留学籍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选非常感谢您阅读和处理我的请求! 我的孩子2024年8月份申请到了光明区小学一年级的学位,但因为孩子父亲长期在欧洲工作,孩子长期缺少父爱,孩子非常需要父母陪伴,短期无法回国上学(目前已在欧洲当地小学上学)。初步计划孩子在父亲的工作地欧洲上完一年级后再回国接着上二年级。最近特此咨询了学校,学校反馈这种情况根据光明区教育局的规定只能办理休学一年,休学期间可以保留学籍,但是休学一年后要重新上一年级。由于孩子已经在欧洲上了一年级,重新上一年级会浪费一年时间。同时,我们也咨询了深圳其他区(比如深圳龙华、南山区等)和其他城市(比如北京)的政策,他们的休学政策是休学期间如果在其他学校已经上了一年级,休学结束后回国内接着上二年级(不需要再上一年级)。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恳请教育局政策调整为跟其他区(比如深圳龙华区)一样。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19
答复时间:
2024-09-19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休学保留学籍收悉。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准予复学的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因此,休学期满后,孩子及家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就读二年级。如后续仍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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