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ewenxia
留言日期:
2024-09-17
主题:
关于学区
内容:
请问一下,我的户口落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南凤派出所集体户口,学区划分是属于哪个学区?我是学区内光明户籍,但是没有其他房产,也没有租住在学区内,租住在学区外,按照小学积分入学办法,这是属于第几类?还有就是小学学区划分是以户籍为准还是以居住地址为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18
答复时间:
2024-09-18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关于学区收悉。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深圳市义务教育学位申请以实际居住为原则,申请现住址对应片区的学校。未实际居住在意向申请学校的学区内,不能申请。您可结合实际居住的所在社区查看对应可以申请的学校,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类型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购房情况分为八类,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学位类型有关,学区内光明户籍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在学区范围内。根据您所述情况,如孩子的户籍地址在申请学校的学区内,属于第二类,若孩子的孩子的户籍地址不在申请学校的学区内,则属于第四类。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具体政策您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栏目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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