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高飘
留言日期:
2024-11-30
主题:
单位缓缴社保怎么个人清单上是补缴的呢
内容:
单位缓缴社保怎么个人清单上是补缴的呢?单位十月份法人变更,没有及时招除员工社保费用。十月份俩月一起扣款。但个人缴费清单上显示是补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2
答复时间:
2024-12-02
答复单位:
光明社保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个人社保清单上补缴标志的问题”已收悉。光明社保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于12月2日核查相关情况,您反映:“单位缓缴社保怎么个人清单上是补缴的呢?单位十月份法人变更,没有及时招除员工社保费用。十月份俩月一起扣款。但个人缴费清单上显示是补缴”的问题。根据深税发〔2024〕35号之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社会保险费属期当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完成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社保费,自属期次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因业务相关部门原因导致逾期缴费产生的滞纳金,税务部门予以核减。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于属期次月1日及之后缴费成功的属于补缴。经查,您2024年10月社保费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故个人社保清单显示为补缴标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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