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一兰
留言日期:
2025-02-19
主题:
25年9月初一新生入学问题
内容:
尊敬的光明区教育局领导: 您好! 我是光明区公明李松朗社区伟城贤德瑞府的一名业主。今年11月,我购买的商品房即将交付,在此,我就孩子的初一新生报名入学的问题向您咨询。 我所购的伟城贤德瑞府位于光明区公明李松朗社区,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今年11月。请问,我能否凭借今年的购房合同,为孩子申请2025年9月的学位?我们现在居住在宝安沙井。孩子在宝安读小学,如果无法申请,是否需要提前在学校周边租房,以满足入学条件?如果租房是否要求房东出具学位授权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2-19
答复时间:
2025-02-19
答复单位:
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25年9月初一新生入学问题收悉。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政策,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视作实际入住)可为子女申请当年学位。根据这一政策,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当日),可以凭购房合同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需要额外租房居住登记居住信息作为住房材料来申请学位。光明区义务教育小一、初一新生学位申请一般在5月末6月初。目前光明区教育局已对接住建部门,摸清相关楼盘的学位需求,积极谋划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工作。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统筹全区教育资源,全力保障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届时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学位,区教育局按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光明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具体政策您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政策通知”栏目了解。如后续仍有疑问,请拨打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8211352或88211307。感谢您对光明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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